六福村付費餵猛獸 農業部函釋 陸域保育動物禁表演
【中央社台北二十五日電】 2024/08/26

動保團體二年前揭露六福村動物園讓遊客餵食猛獸,是消費野生動物並違背動物福祉,於是農業部函釋陸域保育野生動物不得展演,促使六福村修改作法,為限制野生動物展演邁開一大步。

根據農委會一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函釋,明確陳述「地方主管機關依野保法第三十五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作成同意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陳列、展示之行政處分時,應敘明該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進行表演及與人互動之行為,如有違反者,應依同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3項規定廢止原同意文件。」

回顧當時情況,亞洲善待動物組織(PETA)議題倡議專員林婷憶告訴中央社記者,一一一年三月動團合力揭發六福村一○年養死八隻長頸鹿,反對六福村再進口野生動物議題時,調查了園區的飼養環境,同步揭露付費體驗行程恐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的研究、教育目的。

她說,六福村當時很多付費體驗活動,包含非洲獅、孟加拉虎等猛獸,以及東非狒狒等保育類野生動物在內,動團反對原因之一是遊客付費近新台幣二○○○元,就可搭乘籠車進入猛獸區餵食獅子老虎等野獸。

林婷憶去了二次籠車餵食動物活動,第1次看到飼育員放雞腿在餵食孔讓獅子進食,第二次是讓民眾用夾子穿出籠車鐵網餵食,有的人故意吊高肉塊,誘使猛獸趴到鐵籠上吃肉,以逗弄戲耍動物為樂,當時隨車人員並未制止,在餵食東非狒狒也如此。

她強調,業者的付費體驗實況已不符合「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的輸出入須符合教育、研究目的的規範,變成商業利用方式在消費動物。

主管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保育組科長邱國皓說,林業署不支持單純為了娛樂做表演、餵食,內部跨單位討論後,最後由農業部發布函釋,做出陸域野生動物展示不得進行表演及與人互動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