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43)—行政法院失能失效 重創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民眾聚集凱道呼籲法稅改革,理性訴求「協商」對人民造成的恐懼,並諷刺恐龍法官。
審判長劉錫賢,在明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就相同事實、相同證據的85年度綜所稅,判決太極門勝訴之後,在106年仍然將相同事實、相同證據的80、82~84年度判決駁回,該枉法判決遭最高行政法院廢棄。而今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判決認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劉錫賢故技重施,只為維持住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做出的81年度錯誤判決,不肯糾錯改過。據查,101年劉錫賢共審56件稅案,人民百分之百敗訴。當時進入訴願,還要先繳交一半的稅額,才能暫緩移送強制執行,人們懷抱希望,進到行政訴訟卻遇到100%判人民敗訴的法官,試想如果不是堅信自己的清白,相信司法必會伸張正義,何須忍受冤屈,籌湊一半稅額?甚至還要花錢聘任專業的律師、會計師?然而縱使專業走進行政法院,也無法擺脫敗訴的命運。媒體強烈直指,司法改革是民眾對蔡英文主政八年最不滿意的施政。司改國是會議委員、轉任律師的前法官陳憲裕指出,司法公信力長期低落,原因來自裁判品質令人質疑、詬病,通過再審、非常上訴機率極低,審級救濟路徑愈來愈窄,無法真正發揮功能。如今劉錫賢、林靜雯、楊蕙芬法官再度做出罔顧事實、無視證據的枉法裁判,坐實了「敗訴法院」、「駁回法院」,輸掉的豈止是人民對司法的信任,還有對公理正義的殷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