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42)—人民只求公平裁判 卻碰上100%判人民輸的法官
【文/張森】 2024/08/17

▲網路探討行政救濟制度,列表100%判人民輸的法官。
太極門案歷經10年3個月,共14名法官及8名公訴檢察官蒞庭,進行交互詰問,傳訊國稅局人員在內約200名證人,此外還有12大箱證物一件件審理,一、二審總共開庭58次,總時數約9570分鐘,每次開庭時間約165分鐘。太極門案經歷過縝密審理,96年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確定敬師禮是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練功服等用品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沒有任何欠稅問題。一、二、三審均獲判無罪,創下社會矚目案件無更審紀錄之首例。98年太極門獲得國家冤獄賠償。儘管證據、事理清楚明白,人民碰到行政救濟仍然歷經「九死一生」的反覆折磨。

學者分析台灣行政法院稅務訴訟,竟然存在100%判人民輸的法官,連立委賴士葆都曾表示人民的勝訴率竟然只有千分之三!曾審理太極門稅案的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秋華、莊金昌與劉錫賢,稅務訴訟曾經各有一個年度100%判人民輸,讓人民完全敗訴。當時進入訴願,還要先繳交一半的稅額,人們懷抱希望,進到行政訴訟卻遇到100%判人民敗訴的法官,試想如果不是堅信自己的清白,相信司法必會伸張正義,何須忍受冤屈,籌湊一半稅額?甚至還要花錢聘任專業的律師、會計師?然而縱使專業走進行政法院,也無法擺脫敗訴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