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42)—吃掉人權,法官最大? 權力傲慢阻礙台灣進步
▲吳景欽認為,太極門案的判決坐實行政法院就是敗訴法院。
太極門稅務訴訟案件中,相同事證的85年度綜所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判決撤銷,但是106年3月9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完全無視證據及證詞,竟做出104年訴字第228號判決枉法裁判。記者詢問審判長林秋華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林秋華法官自爆:「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
而林秋華、劉錫賢這兩名法官也是釀成張藥房老闆命案的法官。102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王茂修、劉錫賢、林秋華合議裁定,不准大埔案抗爭人民的請求,裁定「不必暫停」執行,縣府可以動手強拆徵收戶民宅,導致人民有冤難申。直到最高行政法院廢棄中高行判決,發回更審,才獲平反,確定內政部徵收無理、縣府拆屋違法,張藥房等4戶勝訴,徵收案應撤銷。然人事已非!
「為什麼這些法官過去曾經審過這個案件,而且最初都做出對人民不利的判決,為什麼今天他不用迴避?」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吳景欽點出關鍵問題所在,他直批這些法官是過去判太極門輸的法官,他不會推翻自己過去的判決,承認自己是錯的!這個判決坐實行政法院就是敗訴法院,人民稅務行政救濟像進入了無間地獄,不斷的循環。
慶幸法界也存在不少清流,為人民主持正義。107年7月26日最高行政法院做出107判字第 422號判決,廢棄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原審判決,對太極門的屬性與特質及敬師禮性質做出明確認定。學者專家指出,行政機關應負擔調查及舉證責任、證據須符合論理法則等基本法律原則,以及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精神。此判決理由彰顯了法律價值,國稅局應依照最高行政法院422號判決,依法撤銷違法的課稅處分,上級主管機關行政院也應本於職權,督促權責機關徹底終結太極門假案,不再包庇。
而林秋華、劉錫賢這兩名法官也是釀成張藥房老闆命案的法官。102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王茂修、劉錫賢、林秋華合議裁定,不准大埔案抗爭人民的請求,裁定「不必暫停」執行,縣府可以動手強拆徵收戶民宅,導致人民有冤難申。直到最高行政法院廢棄中高行判決,發回更審,才獲平反,確定內政部徵收無理、縣府拆屋違法,張藥房等4戶勝訴,徵收案應撤銷。然人事已非!
「為什麼這些法官過去曾經審過這個案件,而且最初都做出對人民不利的判決,為什麼今天他不用迴避?」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吳景欽點出關鍵問題所在,他直批這些法官是過去判太極門輸的法官,他不會推翻自己過去的判決,承認自己是錯的!這個判決坐實行政法院就是敗訴法院,人民稅務行政救濟像進入了無間地獄,不斷的循環。
慶幸法界也存在不少清流,為人民主持正義。107年7月26日最高行政法院做出107判字第 422號判決,廢棄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原審判決,對太極門的屬性與特質及敬師禮性質做出明確認定。學者專家指出,行政機關應負擔調查及舉證責任、證據須符合論理法則等基本法律原則,以及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精神。此判決理由彰顯了法律價值,國稅局應依照最高行政法院422號判決,依法撤銷違法的課稅處分,上級主管機關行政院也應本於職權,督促權責機關徹底終結太極門假案,不再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