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38)—太極門81年度稅案 正義之士心中的痛
【文/林心欣】 2024/07/20

▲太極門秉持止戈揚善精神走訪世界促進和平,至今已走過104國。
一審法官非常努力審查,二審也非常努力複審,加強各種證據釐清,最後予以無罪(無欠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的判決。最高法院在96年 7月13日駁回檢察官上訴,冤案得以平反昭雪。法院認定太極門敬師禮就是贈與,沒有道理課稅。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趙子榮:當年採用交互詰問制度,比較保護當事人。(太極門稅案)81年度的課稅,講到外面去,人家都沒有辦法相信啊!其他年度都沒課了,怎麼還留著一個81年度?我覺得,司法保護人民的路還很長,大家一起努力。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憲法平等原則,亦即相同事情相同處理,不同事情不同處理。6年中5年已經更正為零,為什麼81年度還要課稅?怎麼講都講不通。從稅的角度來看,太極門是一個宗教門派,弟子贈與給師父,受贈人免稅。

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委員會委員/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麗蓉:長期以來,太極門師徒秉持習武之人止戈揚善的精神,自力自費,以文化交流的國民外交方式,走訪世界推廣愛與良心,促進和平的理念,至今年七月已參與104國、300多座城市、超過3000場公益文化交流,獲國內外各界無數讚譽及肯定。但國稅局無視太極門對國家的貢獻,仍以錯誤、違法的判決,違法拍賣並將太極門修行聖地收歸國有,與強盜無異。呼籲人民享有文化的權利,不應該因為宗教信仰等條件而受到歧視或不合理的對待,更不要成為破壞傳統歷史文化讓文化斷根的千古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