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39)—權力像魔戒 國家誠信不容質疑
【文/林歆芙】 2024/07/20

▲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七周年論壇,專家與民眾比出良心手勢呼籲改革。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與公共事務研究所退休教授黃錦堂:法院做出無罪無稅判決,事實調查及法律見解非常清楚明白;六個年度事實相同、適用法律相同,五個年度歸零,只有81年度沒有,行政機關對整個社會也很難交代。

文化大學政治學系所兼任副教授/第五屆監察委員仉桂美:司法的功能極限跟達成的目標到底是什麼?行政法院為什麼(在太極門稅案中)80到85年度綜所稅會有一個年度的判決不一樣?80到85年度出現不一樣的標準,國家有沒有所謂誠信的疑慮?

上市生技公司歐洲區總經理劉盈均:參與了荷蘭、比利時、法國、義大利、立陶宛、美國等地的法稅人權、宗教或信仰自由學術論壇,每次都有學者對台灣政府的行徑感到震驚。99年 6 月 17 日公聽會,時任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和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依照公聽會決議,當場承諾撤回81年度綜合所得稅之強制執行,並於兩個月內終結對太極門的違法課稅。中區國稅局嚴重損害台灣人民對政府承諾的信賴,更導致太極門的合法權益受損。

旅法作家/自由譯者陳羚芝:拜師成為太極門弟子已經37年。上個月剛參加法國波爾多一場會議,國際學者都在關注太極門冤案,對台灣民主形象與賦稅人權之間的反差印象深刻。並質疑台灣不是已經通過兩公約了嗎?太極門案怎麼還沒解決呢?我們等了28年,還在等待官員良心覺醒,遵守兩公約與憲法,否則各種稅災事件,仍然會不斷在台灣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