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36)—沒收不動產歧視宗教和心靈少數群體的武器
▲凱道上播放稅務員史越生一段自白,揭露當時檢察官製造太極門假案的真相。
2021年9月13日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8屆會議上,具有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諮詢地位的非政府組織CAP-LC遞交一份書面聲明,該聲明強調政府將沒收不動產作為歧視宗教和心靈少數群體的武器,此具威脅性策略的主要案例發生在2020年,太極門修行聖地因為一張毫無根據的1992年稅單被查封、拍賣,兩次拍賣流標後,收歸國有。
對於宗教和心靈修行團體來說,「奪走心靈修行團體聚會的空間,等於是切斷他們最深處的根。」
CAP-LC以「阿富汗巴米揚大佛於2001年被摧毀」為例,形容是場人類文明的浩劫。而看到世界各地的教堂、猶太會堂、清真寺和廟宇遭到破壞,是一個「強烈的象徵性聲明」,說明他們的信仰和身份不被社會及國家包容。當愛、寬容和團結消失時,世界又如何永續發展呢?
1992年稅單隱藏什麼陰謀?
CAP-LC指出太極門事件突破性進展,已故的稅務員史越生在生前接受採訪的影片,還原當時配合檢調的實況真相。史越生說:「侯寬仁找我去套圈圈,是打混。」並爆料:「那時候人家找我,我就跟他講,這案子有問題呀。沒有人要聽嘛!」他認為辦稅捐要看證據,太極門案要等證據,錢從哪裡來,解釋不清就不能算。但是調查局市調處仍執意要他「就這樣辦」,顯見當時檢察官指控太極門逃漏稅,根本是無中生有,完全是檢察官和國稅局「套招」產生違法稅單。
研究顯示,「該案件始於1996年,最高法院刑事庭於2007年三審判決確定被告無罪,並特別指出沒有欠稅,遭違法羈押的受害者也獲得國家冤獄賠償。」即使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太極門)沒有欠稅、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國稅局仍試圖維持1991年至1996年的稅單。CAP-LC梳理此案重點:「2019年,國稅局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意旨,同意將1991年、1993年至1996年的稅單更正為零,但維持1992年的稅單,包括罰款。邏輯上沒有道理,因為1992年稅單與其他年度稅單的性質並無不同。國稅局卻以1992年稅單,最高行政法院在2006年做出的裁決已經成為最終判決。但法律的一般原則是,當出現新事證時,即使是最終判決,也允許且應該被更正或不執行。」更遑論做出此枉法裁判「最終判決」的過程本有瑕疵。事實上,2010年立法院公聽會上,國稅局答應要撤回1992年違法稅單的強制執行,並在兩個月之內終結太極門稅務案件。然國稅局卻違背承諾。
CAP-LC也提到:「2020年5月5日、7月23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兩度發函中區國稅局,要求他們比照其他年度的方式處理1992年稅單。然而,國稅局對此置之不理。」2020年8月,被查封的土地遭執行署違法拍賣。CAP-LC指出,「這份資產對太極門很重要,是修行道場預定地。」而且,「依據台灣有關強制執行的法律(第53條及113條),祭祀、禮拜所用的財產,根本不能查封。」
此份聲明呼籲聯合國重視太極門案件,認為此案是宗教與心靈修行少數團體受歧視和迫害而被強奪其資產的「國際趨勢中一個明確的案例」,政府以違法沒收資產作為手段,將對社會和世界秩序的穩定造成威脅,更嚴重違反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普世價值。
對於宗教和心靈修行團體來說,「奪走心靈修行團體聚會的空間,等於是切斷他們最深處的根。」
CAP-LC以「阿富汗巴米揚大佛於2001年被摧毀」為例,形容是場人類文明的浩劫。而看到世界各地的教堂、猶太會堂、清真寺和廟宇遭到破壞,是一個「強烈的象徵性聲明」,說明他們的信仰和身份不被社會及國家包容。當愛、寬容和團結消失時,世界又如何永續發展呢?
1992年稅單隱藏什麼陰謀?
CAP-LC指出太極門事件突破性進展,已故的稅務員史越生在生前接受採訪的影片,還原當時配合檢調的實況真相。史越生說:「侯寬仁找我去套圈圈,是打混。」並爆料:「那時候人家找我,我就跟他講,這案子有問題呀。沒有人要聽嘛!」他認為辦稅捐要看證據,太極門案要等證據,錢從哪裡來,解釋不清就不能算。但是調查局市調處仍執意要他「就這樣辦」,顯見當時檢察官指控太極門逃漏稅,根本是無中生有,完全是檢察官和國稅局「套招」產生違法稅單。
研究顯示,「該案件始於1996年,最高法院刑事庭於2007年三審判決確定被告無罪,並特別指出沒有欠稅,遭違法羈押的受害者也獲得國家冤獄賠償。」即使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太極門)沒有欠稅、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國稅局仍試圖維持1991年至1996年的稅單。CAP-LC梳理此案重點:「2019年,國稅局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意旨,同意將1991年、1993年至1996年的稅單更正為零,但維持1992年的稅單,包括罰款。邏輯上沒有道理,因為1992年稅單與其他年度稅單的性質並無不同。國稅局卻以1992年稅單,最高行政法院在2006年做出的裁決已經成為最終判決。但法律的一般原則是,當出現新事證時,即使是最終判決,也允許且應該被更正或不執行。」更遑論做出此枉法裁判「最終判決」的過程本有瑕疵。事實上,2010年立法院公聽會上,國稅局答應要撤回1992年違法稅單的強制執行,並在兩個月之內終結太極門稅務案件。然國稅局卻違背承諾。
CAP-LC也提到:「2020年5月5日、7月23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兩度發函中區國稅局,要求他們比照其他年度的方式處理1992年稅單。然而,國稅局對此置之不理。」2020年8月,被查封的土地遭執行署違法拍賣。CAP-LC指出,「這份資產對太極門很重要,是修行道場預定地。」而且,「依據台灣有關強制執行的法律(第53條及113條),祭祀、禮拜所用的財產,根本不能查封。」
此份聲明呼籲聯合國重視太極門案件,認為此案是宗教與心靈修行少數團體受歧視和迫害而被強奪其資產的「國際趨勢中一個明確的案例」,政府以違法沒收資產作為手段,將對社會和世界秩序的穩定造成威脅,更嚴重違反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普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