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二轮车新制月底上路 最重处3600元罚锾
【记者方一成、林明佑 彰化报导】 2024/11/29

▲微型电动二轮车自一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起须悬挂车牌及投保强制险才可行驶道路。(记者方一成摄)
微型电动二轮车自一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起须悬挂车牌及投保强制险才可行驶道路,未依法领用牌照上路经查获者,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十一至一条规定处新台币一二00~三六00元罚锾,若车辆已经型式审验合格,将当场移置保管;若未经型式审验合格,则将没入。

截至今年十月底彰化县已挂牌登记一九二九0辆微型电动二轮车,统计领牌资料,本国籍领牌人数达一二八三五人(六十六.午四
%),外国籍领牌人数达六一八五人(三十二.0六%);彰化县乡镇领牌数前三名行政区依序为:彰化市二八五0辆、鹿港镇二三六三辆与员林市一六四九辆。

站长黄建兴今(二十九)日表示,今日起彰化监理站将会同警方办理微型电动二轮车稽查专案,透过分析领牌数据,与警方配合於出没热点及时段进行专案密集性拦查,请民众务必领牌後再行驶道路。

彰化监理站提醒,办理微型电动二轮车领牌时,需准备国民身分证(或侨民居留证)正本、印章、出厂证明、统一发票、有效期间三十日以上之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证等文件,至各公路监理机关办理实车查核,车主乡亲如欲查询微型电动二轮车领牌更多资讯,可至监理服务网微型电动二轮车专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