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 10/1起申请
【记者戴欣怡/新竹报导】 2024/09/28

▲新竹市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补助申请说明EDM。
新竹市政府积极落实市长高虹安提出的「新竹好学」施政策略,持续办理「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供民众申请。教育处二十七日表示,凡设籍於新竹市的低收入户、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下的学生,均可於十月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向户籍所在地区公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以下助学金∶国小学生五千元、国中学生七千元、高中职生一万四千元,以及大专院校学生二万元。

新竹市代理市长邱臣远二十七日提醒符合资格的市民朋友,请在截止日前准备好所需资料,踊跃申请,保障自身权益。邱代理市长表示,希望藉由这项助学金的协助,支持孩子顺利完成学业。他强调,教育是提升家庭和社会未来的重要基石,市府将持续关注低收入户学生的需求,并努力提供更多资源,让每位学生都能在平等的环境中追求自己的梦想。

教育处表示,民众在申请低收入助学金时,需备齐以下四项资料∶(一)新竹市区公所核发的一一三年度最新低收入户证明书;(二)国中小学生需提供盖有竹市公立学校注册章的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或在学证明,高中以上学生则需附上学生证或注册证明书;(三)有效的受款人邮局存簿封面影本,并将其黏贴於申请表背面;(四)其他相关切结书。上述文件可於「新竹市教育网」( https://www.hc.edu.tw/ )的「表格下载」区域找到,具体路径为「特前科」下的「奖助学金第6项」—「新竹市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补助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请民众在前往所在地区公所申请前,先填妥申请表并签名。

教育处也提醒申请者注意以下事项,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仅在指定期限内可向区公所提出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且不接受个人或单位直接向市府送件。此外,以下身份的学生不在补助对象之内∶(一)已领有公费就学补助者,包含就读空中大学、军警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培育院校、各类进修学分班、在职专班及补习学校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核给;(二)延长修业年限、重修或补修的学生,包含高中职以上,因延修、转学或休学而降读或重读者。

教育处补充,为简化民众准备资料的步骤,申请人可在申请表中勾选户籍资料查询同意书,委托区公所业务窗口代为查询户籍资料,从而加速审核流程。如民众对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申请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竹市三区区公所民政课及教育处,联系方式如下∶东区区公所;北区区公所;香山区区公所;教育处特前科。

【新竹市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补助申请说明】
申请时间∶一一三年十月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
申请方式∶携带申请表及相关佐证资料至各区公所申请
补助金额∶
竹市公立国小学生∶五千元
竹市公立国中学生∶七千元
公私立高中职(含五专至三年级)∶一万四千元
公私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四至五年级)∶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