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助理法制化向前迈进 可计入律师执业年资
【记者王先国/台北报导】 2024/09/27

行政院院会日昨通过《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之会衔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俟立法通过後,将有效强化检察团队战力,厚实打击犯罪量能。

法务部为落实「打击诈欺策略行动纲领1.5版」之惩诈工作,於一一二年下半年起至一一三年底,由各地检署以临时人员方式进用「检察官助理」。惟为明确检察官助理业务权责、保障权益,并合理化检察官工作负担,使检察官得以专注於繁杂案件侦办、向上溯源及查扣犯罪所得,法务部认有将检察官助理法制化之必要性,故於一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提出《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陈报行政院会同司法院研商。行政院对於基层检察官工作负荷过重问题至为重视,随即密集召开多次研商会议,听取各机关意见及凝聚共识後,日昨於院会讨论通过会衔。本次修正草案重点如下∶

一、明定地方检察署设置检察官助理依据及业务职掌。
二、检察官助理之进用方式为约用或聘用,使人力运用更富弹性。
三、检察官助理年资可计入律师执业年资。
四、比照地方法院法官与整体辅助人力比例,明定检察官助理员额。

法务部表示,前开修正草案经行政院院会通过会衔後,法务部将持续配合後续法案审议作业,期能尽速完成修法程序,扩增侦查辅助人力,使检察机关人力运用更具效能,以集中侦查能量打击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