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县逾50栋大楼没设管委会 县府推成立补助最高三万元
【记者陈真/屏东报导】 2024/09/26

▲屏东县府城乡处长陈志宏(右二)呼吁各大楼管委会或住宅所有人应於规定期限内完成公共安全检查申报,避免因延误而受罚。
屏东县府统计,全县有逾五十栋大楼没有成立管理委员会,易沦为城市治安死角;县府同时呼吁各管委会或住宅所有人应尽速於规定期限内完成公共安全检查申报,最重可开罚三十万元!

屏东县府城乡发展处表示,二0二一年高雄城中城大火事件,唤起大众对老旧公寓大厦公共安全检查与管理的重视。

城乡处说,老旧公寓大厦成立管管委会後,社区公共事务有主要负责执行、维护的对象,对整体的住户居住环境提升更有帮助,也可以代表社区对外积极争取政府给予公寓大厦的修缮补助与奖励,包括大楼自主更新、老屋健检、耐震能力阶段性补强及原有住宅无障碍设施改善补助等。

城乡处长陈志宏表示,屏东县府於今年首度推出「公寓大厦成立管理委员会补助」计画,凡是在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一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完成首次向乡镇公所报备的老旧公寓大厦,可依照总户数级距核定补助,最高可补助三万元。

陈志宏指出,现行公共安全检查的申报频率依楼层高低有所不同,十六层以上的住宅每两年申报一次,八至十五层的住宅每三年申报一次,六至七层的住宅每四年申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直通楼梯、安全梯、避难层出入口、升降设备、避雷设备及紧急供电系统等六项,并需於每个申报年的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完成申报。

针对尚未完成公共安全检查申报的住宅大楼,陈志宏强烈呼吁各管委会或住宅所有人应尽速於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避免因延误而遭受罚款六至三十万;详情可洽询城乡发展处公安使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