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鄉公所拆除重建 動土 估115年完工
【記者江乾松/苗栗報導】 2024/11/24

▲大湖鄉公所拆除重建工程開工動土預定一一五年十月完工。(記者江乾松攝)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行政大樓拆除重建工程二十三日上午開工動土,因大湖鄉沒有托育機構,為因應托育需求,一併規劃利用一樓部分空間設置公共托育中心,預定一一五年十月完工。

大湖鄉公所原辦公廳舍民國六十五年興建,一○三年經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有結構安全疑慮,建議拆除重建,經各方積極奔走,一一一年五月二十日獲內政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補助一億元辦理拆除重建工程,是繼卓蘭鎮公所之後,苗栗縣第二個獲最高補助額度的公所。

該項工程原預定一一一年十二月開工,唯因採購爭議,在一一二年四月與原廠商終止契約,並重新辦理設計與工程招標事宜,歷經一年的規畫設計與招標評選,終於在昨天開工動土。

開工儀式中,縣長鍾東錦、立委邱鎮軍、縣議員陳春暖、大湖鄉長黃惠琴、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李貴富、代表等人持鏟動土,並與村長、鄉親等一同上香祈福工程平安、順利。

縣長鍾東錦希望大湖鄉公所團隊如質如期推動重建工程,讓新建辦公廳舍依預定時程在一一五年十月完工,成為大湖鄉新地標,提供鄉親優質完善的服務。

鄉長黃惠琴感謝縣府協助爭取重建經費及中央的補助,讓老舊的大湖鄉公所辦公廳舍可以拆除重建,啟用後將可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並改善鄉親洽公環境。

新建辦公廳舍規畫興建地上三層、地下一層,總樓地板面積約三三八○平方公尺(約一○二二坪),委託設計監造暨營建工程經費約計一億八千零三十六萬元,其中,公所自籌八千餘萬元,預定一一五年十月完工。

新建的公所地下室將做為停車使用,一、二樓為辦公空間,三樓代表會,除加強防震設計外,在空間規畫方面也融入無障礙、人性化之精神,以便利老弱婦孺與行動不便鄉親洽公需求,另考量大湖鄉無兒童托育機構,為滿足托育需求,亦將利用一樓部分空間設置公共托嬰中心。